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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量公司注意,注册资本出资调整过渡期快到了
文章来源:智硕集团时间:2026-09-08 18:10 点击: 次
新《公司法》自 2024 年7月1日施行以来,注册资本5年实缴规则已全面落地。但对 2024 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存量公司,政策专门留出了3+5过渡期 ——如今距过渡期截止(2027 年 6 月 30 日)已不足 1 年。你的公司完成出资期限调整了吗?
新《公司法》明确规定: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,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5 年内缴足。这改变了此前认缴期限长期挂账的状态,目的是引导企业理性设定注册资本、维护交易安全。
对于存量公司(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),国务院配套出台《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》,给出了循序渐进的过渡安排3+5过渡期。
那什么是3+5过渡期?
· 3 年过渡期:2024 年 7 月 1 日 —2027 年 6 月 30 日;
· 存量有限公司应在过渡期内,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 5 年以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,股东在调整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;
· 股份有限公司:发起人应当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,按照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;
· 例外安排:公司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,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的,可另行处理。
简单理解:老公司若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明显超出2027年7月1日起再往后5年的范围,就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把期限“拉回”到5年以内。
新《公司法》明确规定: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,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5 年内缴足。这改变了此前认缴期限长期挂账的状态,目的是引导企业理性设定注册资本、维护交易安全。
对于存量公司(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),国务院配套出台《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》,给出了循序渐进的过渡安排3+5过渡期。
那什么是3+5过渡期?
· 3 年过渡期:2024 年 7 月 1 日 —2027 年 6 月 30 日;
· 存量有限公司应在过渡期内,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 5 年以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,股东在调整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;
· 股份有限公司:发起人应当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,按照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;
· 例外安排:公司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,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的,可另行处理。
简单理解:老公司若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明显超出2027年7月1日起再往后5年的范围,就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把期限“拉回”到5年以内。
